文 | 本刊记者 沈洋
2022年9月23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继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2022年6月10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9月13日至15日,广阳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一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寻衅滋事罪涉及的4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经依法通知,各被害人均表示本人不出庭参加诉讼。9月23日,广阳法院依法对案件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被告人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红瑞、刘某、姜某萍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某烧烤店吃饭时,陈继志到正在店内用餐的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桌旁,对王某某实施骚扰,遭拒后,陈继志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进行反抗。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分别在烧烤店内、店外便道及店旁小胡同内,对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持椅子、酒瓶击打或拳打脚踢,沈小俊在烧烤店及旁边小胡同内威胁远某不得报警。经鉴定,王某某、刘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李某、远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另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继志等人还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继志为纠集者,王晓磊等7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阳法院判决,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对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另对其中19名被告人并处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金。陈继志等6名被告人对寻衅滋事罪中4名被害人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姚莉分析认为,该案的处理过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体现了国家从快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办案机关最终重拳出击、举一反三,诉讼过程向全社会公开,在保护被害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宣判,用实际行动及时回应了民意,用法治方式化解了一起引发舆论轰动的社会危机事件。
专家点评
判决要实现情理法的融合统一
文 |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车浩
发生在唐山烧烤店的打人事件,从案发到一审宣判,经历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中,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法学界人士,都在密切关注着事件进展,焦急地等待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一方面,作恶者的行为令人发指,引起众怒,人们普遍希望通过法律的严惩,传递对此类行为决不姑息的信号,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由于被害人的鉴定结论是轻伤,按照打人行为涉及的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认定,并不会出现公众期待的重刑结果。对此,能否以法治的方式实现公众期待的正义,成为对司法的重大考验。
从一审判决结果来看,司法机关较好地完成了使命。判决结果对唐山烧烤店打人行为本身依法定性,客观认定被害人的伤害为轻伤和轻微伤。同时,根据被告人在此次事件中的恶劣表现,司法机关深入排查,查明了2012年以来,被告人陈继志等人还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继志为纠集者、王晓磊等7名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刑事审判承担着生杀予夺之责,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要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刑事司法理念,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严格遵循证明标准,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法院判决结果似乎有点“出人意料”,但做到了法理和情理统一。所谓“出人意料”,是一般的社会公众只看到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视频,因此,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这一起打人事件中,寄希望于针对烧烤店里发生的恶劣行径作出重判。但是,烧烤店打人行为涉及的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要么是以伤害结果的程度为量刑标准,要么是以多次实施为法定刑升格条件,面对这一起案件中的轻伤鉴定结论,实际上并不会判得太重。除非司法机关为了顺应舆情,脱离法律限制,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重判。倘若如此,即使能够在个案中平息了民愤,实现社会效果,也是置法律效果于不顾,必将造成破坏法治的不良影响。
如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这是对司法智慧的考验。从实践经验来看,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打人者跋扈凶残的行径,一看便知并非良善守法公民酒后冲动偶然为之的“激情犯”,而更像是素有劣迹者的做派。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没有就案论案,而是深入挖掘线索,彻查过往罪行,最终得出数罪并罚的结论。这一判决结论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既没有夸大事实也没有逾越法律,同时在刑罚结果上,也理性地回应了公众对打人者重罚的呼声,因而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0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11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