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被另一个法律老师割韭菜,(她说是实践,免费劳动力)
周五打一个很喜欢的辩题:审判参考判例利大于弊。我还得再想办法申一个微信号不用的那种,专门发公众号。
发现有个朋友读书真的好有用,不为别的遇到矛盾,灵魂会更温柔,说话好舒服。“你真的很棒,已经做过了这么多的事情,又过了这么多实践的经历,你比别人走过更多的路,踩过更多的坑,这是一件多么有价值的事。”
我忘了一件事,想要什么就必须付出什么代价,都是等价交换的。我想获得语言锻炼,就需要七天的日思夜想,我想做队长,我就得担责任。就像被什么所保护,同样会被什么所限制。
感恩倾听,愿一切安好。
叉了,爪子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