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督办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办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选题及涉及的12件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对此,最高检高度重视,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等参与,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朱山提出,按先具体后一般的立法顺序,就相对成熟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后制定一般的公益诉讼法,得到立法机关的采纳。
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检察公益诉讼法被列入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法律草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将这一消息分享到“公益之约”全国人大代表微信群,群里一下子热闹起来,代表们纷纷感言:“检察公益诉讼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纳入立法规划,充分说明这项制度创新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这离不开检察人的积极努力和人大代表共同推进,是民心所向。”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能纳入立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增强监督刚性。期待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近四分之一代表建议加强立法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随后,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快速发展,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已彰显出独特而显著的制度效能,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近年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今年3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近四分之一的代表联名提出17件关于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梳理相关议案建议后,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列为19项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此项重点督办建议包括12件具体建议,有6件涉及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其他6件分别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网络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范围拓展及相关法律制度包括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每一件议案建议都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和问题清单。
4月18日,最高检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
4月18日,最高检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交办建议提案,交付的是责任和信任;办好建议提案,体现的是担当和水平。“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重点督办建议,要加强督办落实。
如何实施?应勇强调,要把办理建议提案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大兴调查研究结合起来,问需问计于人民,努力将之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直面实践中的难点痛点堵点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通过办理重点督办建议,在代表的见证、参与、监督、支持下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十分关注动物类公益损害问题,建议将此类案件一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在办理该建议过程中,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涉案小熊猫、野牦牛等野生动物在扣押期间死亡的问题,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及时总结贵州、四川等地基层经验,指导辽宁省检察机关解救涉案斑海豹。
今年5月,在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斑海豹行政公益诉讼案中,该市公检法联合处置小组到山东日照,沟通协调并完成了首批斑海豹移交工作。
斑海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为唯一在我国海域内繁殖的鳍足类海洋哺乳动物,现存数量不足2000头,被誉为“海上大熊猫”“辽东湾精灵”。2016年至2019年间,翟某等人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斑海豹206头,使斑海豹种群遭受重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面临严重威胁。该刑事案件中异地扣押的72头活体斑海豹未被及时放归或救护,导致新发死亡或丧失放归条件,亟须进行有效救护。
在最高检指导下,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进行跨区域协调,向涉案11个地区移送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多地多部门协同推进下,涉案活体斑海豹的移交工作全部完成,救护工作有序开展。
以办理此案为契机,辽宁省检察院与该省高级法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林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的“诉救协同”机制,加强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归救护的司法和行政协同,为推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奠定了基础。
针对网络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采纳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关于推进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探索的建议》,赴杭州互联网法院专题调研,推动该院与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协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将发布网络虚假广告、实施网络暴力、传播违法网络视频纳入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推动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衔接协同;积极探索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
8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利用“AI换脸”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虞某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在社交软件群组中留存的所有涉案个人信息;在国家级媒体上刊发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声明,以消除影响、进行警示并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款6万元。
目前,该《办法》正积极向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及对应检察院复制推广。
最高检以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李灵《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公益诉讼的建议》为契机,推动最高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培训,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吕妍在《关于建立健全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建议》中反映的立法供给不足、实践存在争议等问题,最高检认真总结七部门《关于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贯彻执行积累的经验,及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着手研究制定在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区别食品与药品,突出对违法企业的惩罚,进一步明确适用的情形、情节并配套负面清单,努力确保精准、规范适用,真正实现惩罚性赔偿的预期功能,防止滥用、泛化。
与代表履职同频共振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世明(右)到江苏省苏州市调研检察工作。
据第八检察厅办公室副主任李元泽介绍,12件具体建议,对第八检察厅承办人来说,检索、了解代表职业、专业及履职中的关注重点是必修课,也力求在办理建议过程中为代表履职提供鲜活的检察实践、检察智慧、检察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汤维建长期关注、研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他提出的《关于制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建议》,在论证制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建议先行制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法,为制定统一的公益诉讼法做好准备;采用“全国统一立法+授权地方立法”的模式规范和拓展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为调查核实权设置制度保障,强化其刚性约束效果;打造“三合一”公益诉讼体制和机制;建立公益修复管理人制度;明确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规则;设置公益损害赔偿金财政代管机制;构建区域性公益诉讼协同机制;构筑公益诉讼支持系统;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构建公益诉讼人才供给机制。
该建议由第八检察厅立法研究小组专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向汤维建汇报最高检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开展的工作,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工作方案》,并将开展的立法研究和专题研究成果与代表分享。立法研究小组还将代表建议和相关学术成果吸收到正在完善中的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稿里。
同时,第八检察厅争取汤维建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支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提出将药品说明书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从倡导性规定调整为强制性规定,以及将“两高”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在法律中巩固确定下来等审议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张莉长期从事畜牧科技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工作,了解到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后,提出《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协作的建议》。承办人在办理前与张莉交流《从“中央一号文件”看检察公益诉讼新作为》;在办理中及时向她通报相关调研和办案情况。第八检察厅在答复后继续将采纳她建议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的提示》及时反馈,并就食用农产品直播带货乱象整治征求她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
凝聚更广泛共识
在办理重点督办建议过程中,最高检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监督,经常性汇报办理工作进展,听取指导意见。特别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监司委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检察、刑事侦查工作专题调研,推动相关建议的成果转化应用。
5月22日至27日,最高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换届后首次代表视察活动,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邀请包括部分重点督办建议代表在内的北京、安徽、江苏、浙江、湖南、云南的30名全国人大代表赴云南视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其间,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介绍多次建议被列入重点督办的经验,并建议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提高群众认识度和参与度,建立社会助力协同体系,得到代表们的积极回应。
7月25日至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肖捷带领调研组就人大监督环境资源司法工作到青海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日益显现,如何缓解人与熊、人与狼等人兽冲突,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治理难题。为此,邱景辉认真总结推广青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实践探索经验,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依法治理人兽冲突补强法律供给、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提出《缓解人兽冲突的检察公益诉讼方案》,得到调研组和青海方面特别是夏吾卓玛的充分肯定。
近日,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的消息令人振奋,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信任与期许。
最高检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加快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科学开展研究论证,积极会同立法机关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治化、制度化。
记者了解到,9月21日,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法、最高检将联合召开“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专题研讨会,研讨论证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邀请提出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的部分代表列席。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作者:周蔚 图片: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