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的一天,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郭蔷收到一条信息:“郭主任,我们这里有一个案子,希望联合市院一起开展司法救助。”
信息是青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郭卿发来的。郭卿之所以会发这样一条信息,源自潍坊检察机关今年施行的一项新机制——司法救助一体化办案机制。“今年以来,为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我们提出了司法救助一体化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检察院合力,对急需救助的司法救助对象开展联合救助。”郭蔷如是说。
其实,不仅仅是司法救助工作实现了一体化办案。今年以来,潍坊检察机关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中,强化一体化意识,积极开展检察一体化建设。
办案不能只盯“一亩三分地”
“来到这里后,我做得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便是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告诉记者,今年1月,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要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彼时,他刚好调任到潍坊市检察院,便将这一工作作为推进“质量建设年”的重要抓手。
“检察一体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通过推进一体化机制建设,让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实事在检察办案中得到更好落实。然而,我们仍有一些检察官没有充分认识到检察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工作中只看得见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这种封闭狭隘的思想,必然会让检察监督的质效大打折扣。”作为从检30余年的“老检察”,张敬艳更加明白检察一体化机制在凝聚检察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中的重要性。
很快,潍坊市检察院便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建立了涉及司法办案、线索管理、案例培育等21项一体化机制工作办法。
虽然已经建章立制,但是检察干警们真的将“一体化意识”内化于心了吗?“检察官只有真正明白检察一体化的重要意义,才能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才能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潍坊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孙炜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深化“一体化意识”,该院组织青年干警以“检察一体化”为主题开展理论研讨,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学习讨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的热潮。
“我们现在办理的很多案件都呈现出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证据系统庞杂等特征。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我们需要向检察一体化要智慧,通过凝聚各级检察机关的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潍坊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宋林林告诉记者,他们在办理曹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毛某某受贿案等疑难复杂案件时,正是通过检察一体化的办案模式,不仅顺利办结了案件,而且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打破部门壁垒,凝聚检察合力
当“一体化意识”逐渐深入人心时,潍坊检察机关涌现出越来越多借助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办理的案件,文章开头提到的司法救助案便是其中一例。
今年年初,青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焦天翼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该案可能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线索。“该案中,因为家庭矛盾,丈夫将妻子杀害,而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焦天翼说,当他发现这一线索时,就意识到这起案子不仅涉及到刑事检察部门,也涉及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他便第一时间将线索移交到该院未检部门。
“收到线索后,我们前往犯罪嫌疑人的家里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两个未成年孩子中,有一个在读初中,另一个则刚上小学,目前都由奶奶照顾,孩子爷爷已于两年前去世。”青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冯艳丽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经济条件很不好,收入十分微薄。
“大儿子知道了家里发生的变故后,有一个月的时间休学在家,精神受到很大影响。小女儿还小,虽然不清楚家里发生的事,但是对于母亲的突然离开也难以适应。”冯艳丽告诉记者,针对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实际情况,青州市检察院及时与当地教育部门、孩子就读学校建立常态观护小组,不仅为孩子申请了教育系统助学金,还安排了心理辅导老师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另外,我们也想到能否对这两个未成年孩子开展司法救助,于是又将这一线索移交给了控告申诉部门。”冯艳丽说,在第一次走访了解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情况后,她就联系了该院控申部门。
就这样,这个案件又再次出现在青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我们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向两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但是,作为基层检察院,我们救助的力量是有限的,就想到能否联合潍坊市检察院一起开展司法救助。”基于此,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我们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发现该案的确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此外,我们希望可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便将相关材料报到了山东省检察院。”郭蔷说,山东省检察院控申部门目前已经决定就该案开展司法救助。
在开展司法救助之外,郭卿又主动对接民政部门,帮助申请人提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相关申请材料,希望两个孩子可以得到更多来自社会的温暖。
一个案件,跨越多部门、历经三级检察院,这是潍坊检察机关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最真实的写照。
实现监督办案一体化
在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中,有一个始终绕不开的话题,便是监督与办案的关系。最高检不断强调,要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如何通过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更好落实这一理念呢?
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时,就实现了监督办案一体化。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开发某一房地产项目时,为了少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找人制作了3本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据此少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数百万元。“在讨论案情时,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通过制作假证少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这一事实,而且案发后,相关部门也没有依法追缴,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受到侵害。”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辛燕告诉记者,发现这一线索后,他们及时将其移送到该院第二检察部。
“收到线索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审查,发现相关部门未及时追缴这笔费用,致使国家利益一直处于受侵害状态。因此,我院立即对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征收标准追缴该案中所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芳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已就该案所涉易地建设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执行到账100万元,后续金额将分次缴清。
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摒弃各自为战的思维定式。正是在“一体化意识”的不断深入中,潍坊检察机关的一体化机制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我们明确要求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要‘一案百问’,要问问是否存在虚假诉讼、损害公共利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涉嫌相关职务犯罪等情况,并制定法律监督线索一体履职管理办法,及时跟踪线索办理结果。”张敬艳说,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仍需要深入研究。下一步,潍坊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形成监督与办案的内部合力,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效能。
(检察日报 孙风娟 卢金增 刘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