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区的网约房都开始纳入公安机关住宿登记系统中,以后想隐形可没那么容易了。”近日,经过连日走访了解,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柏君欣慰地说。
不悬挂标识、不设立前台、线上预订、网络交易,网约房作为共享经济背景下一种新经济业态,近年来发展迅速。而“隐形网约房”指那些已经取得营业执照,却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公安机关监管的网约房,房源信息和入住人员信息都无法被监测。
2021年11月,柏君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时,从买毒人龙某的证言中挖掘到一条线索:为了防止被人发现,未成年人龙某买到毒品后躲到一家网约房内吸毒。经调查,这家持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的网约房,在公安机关的住宿登记系统中却查不到任何信息。
“缺了行业纳管手续,经营主体信息没有被登记进系统,后续的经营行为也不会被记录,就像隐形了一样,游离在监管之外。未成年人异常入住、违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情况将无法被有效监管。”柏君说。
结合办案,临平区检察院认为,“隐形网约房”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不利于预防、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该院决定对网约房业态进行一次“扫描”排查。
怎样才能让“隐形网约房”显形?该院检察长带头成立数字办案组,搭建了网约房业态治理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排查出辖区内共有1000余家网约房,其中100余家是未办理行业纳管手续的“隐形网约房”。
截至今年7月底,在数字雷达的助力下,该院已立案监督3起涉嫌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3条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和5条涉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该院督促公安机关关停涉案网约房1家,停业整顿2家,督促30家网约房补办纳管手续;发现涉未成年人民事监督线索3条,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自主发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2条。
“我们结合办案实际对监督模型完善升级,形成网约房业态长效治理多跨应用场景,将网约房业态纳入常态化监管,着力使包括网约房在内的住宿业经营主体都能成为预防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助力。”柏君说。
(检察日报 范跃红 俞晶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