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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举行公开听证会,依法纠正“该减不减”情形
2022-12-30 17:01  浏览:567  搜索引擎搜索“错改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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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在巡回检察中发现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存在对罪犯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履行能力判断不准,对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身体残疾罪犯的减刑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该减不减”的情况发生——

为办理“该减不减”案件

提供一个样板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举行公开听证会纪实



听证会现场

12月14日下午3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巡回检察组的组织下,最高检关于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罪犯周某提请减刑一案的听证会在海南省检察院准时举行。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副组长、第五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周伟作为独任检察官承办该案,并担任主持人。

听证会现场,围绕服刑罪犯周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是否可以提请减刑,检察官听取了监狱、派驻检察室的意见和周某的陈述,并听取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的意见。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如周伟在开场时所说,减刑听证有助于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中集思广益,提升办案质效;有助于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有助于释法说理,落实普法责任制,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纠正“该减不减”情形,更好地实现刑罚目的,促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未履行财产性判项

长期未被提请减刑

如何发挥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怎样才能不流于形式?“听证会的准备工作很重要,听证地点就设在海南省检察院。”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干警介绍,从发现案件到召开听证会,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在第六巡回检察组的协调下,海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琼海市检察院、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及美兰监狱密切沟通,确保听证会顺利召开。

听证会上,周伟担任主持人,海南省检察院、琼海市检察院、美兰监狱有关干警,5位来自不同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律师作为听证员。会议组织者还特别邀请了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第六巡回检察组部分干警、海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海南省8所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负责人旁听了听证会。

到底是怎样的案件需要如此高规格的听证会?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巡回检察中发现有关执法司法机关存在对罪犯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履行能力判断不准,对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身体残疾罪犯的减刑政策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该减不减”的情况发生。针对这类案件,第六巡回检察组重点办理,确保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该案中的周某51岁,患有严重疾病,于2007年12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经2012年、2018年两次减刑,现剩余刑期八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

经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调查核实,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较长时间内未履行财产性判项,因而未被提请减刑。第六巡回检察组干警介绍,综合考虑罪犯罪名、刑期、年龄、身体状况、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履行情况和履行能力等因素,初步确定周某属于“该减不减”情形。

这正是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一个体现。第六巡回检察组相关人员介绍,检察机关在对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的认定中,应与法院、监狱、民政等部门共享信息,通力合作,综合考察罪犯的财产状况、经济来源、扶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服刑期间消费情况等因素,从而实现对罪犯履行能力认定的全程监督。

公开听证

让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更精准

“请问周某是否具有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

“琼海市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发现,周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联系有关部门,开具了周某的贫困证明文书,证明周某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履行能力。”

“周某长期在监狱医院治疗,需要生活护理员全面辅助。”

“周某自2018年减刑以来累计获得9个表扬。根据相关规定,罪犯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再次减刑时应获得4个以上表扬。”面对听证员的询问,相关人员逐一作答。

“经过本案听证员共同讨论,周某确有悔罪表现。周某虽未履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但其确无履行能力,不影响最终认定其符合可以减刑的条件,并且周某还符合法定减刑间隔期条件。最终,我们几位听证员一致认为周某符合减刑条件,支持海南省检察院派驻海南省美兰监狱检察室‘建议监狱提请对罪犯周某减刑’的检察意见。”听证员代表、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路生发表意见。

“我一定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周某在作最后陈述时说。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17条之规定,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结合今天的听证情况和听证员发表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指令海南省检察院建议海南省美兰监狱对罪犯周某依法提请减刑,并依照有关法定程序规范办理。”周伟当场宣布。

发现和解决

制约减刑制度适用的深层次问题

听证会刚结束,在周伟的组织下,一场由听证员、案件承办人以及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继续进行。大家围绕“聚焦影响减刑难题,促进减刑制度依法规范适用”这个主题探讨交流。



座谈会现场

“听证的实质就是以公开促公正。最高检选取的案件很有代表性,以个案办理促进类案解决,从而实现诉源治理。最高检坚持问题导向,从顶层设计角度,探索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与减刑假释关联机制,为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问诊把脉,解决实际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月谈了自己的感受。

“监狱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场所,刑罚执行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家庭幸福。最高检选择这个案件,以个案研讨探索类案解决方案,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解决了刑罚执行‘该减不减’的问题,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杨路生说。

“今天的听证会,是公检法司的一场实战型同堂培训,针对刑罚执行特别是减刑工作,解难题、定标准、指方向。我们将把今天听证的案件作为一个教科书式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学习研究,推动监狱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再上一个台阶。”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大海表示。

“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是规范刑罚执行,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最高检第六巡回检察组为我们树立了标杆。我们要以此次听证会为标准,增强检察听证的主动性。”海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彦说道。

“公开听证是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我们希望通过举办一个减刑案件听证会,为海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办理‘该减不减’案件提供一个样板,同时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素养,以此为契机推动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周伟在总结发言时表示。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会继续积极参与司法实践,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阳光司法、阳光刑罚。”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政府一级科员陈飘说。(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洋 图片:蔡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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