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不是人间天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纵在天涯海角
也难逃法网恢恢
“高价收微信,不卖只租,日赚280元!”躺赢就能挣钱,看到这样的小广告,你还会犹豫吗?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缅北回流人员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七名被告人均为00后,刚刚步入社会,有的甚至还是在校大学生。人生才开始起步,他们又怎会走上犯罪这条不归之路呢?
因蝇头小利
堕入犯罪深渊
2021年9月,张某在某平台分期贷款购得一部手机。饱受数月以泡面度日之苦的张某,看到同学李某在朋友圈发布广告:“高价租v,加我长期有效。”竟然还有这种好处?心动不已的张某,赶紧与李某联系。
“李哥,你在朋友圈发的高价租微信,是否属实?我的账号用了好多年了,出租值钱不?”
“我们兄弟那么多年了,肯定属实。账号年限越长,租金越高,骗谁我也不会骗兄弟你啊!”
起初,张某租出去的账号被封,李某给了张某一笔“补偿费”,并告知他:“这是正常情况,放心!”
这便给张某吃了一颗定心丸。
尝到甜头的张某,也开始学着李某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收租微信账号的广告,顺理成章成为了李某的“下家”。
执迷不悟
沦为犯罪帮凶
某日李某给张某发了一张缅北别墅的照片,图中一个戴墨镜的男人,手拿一把AK47突击步枪。李某炫耀地说道:“这就是我们的老板,你看他在缅甸多有钱!”
张某联想到几天前在校园文化墙上看到的反诈宣传的海报,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租号”行为,原来是给缅北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用。被利益熏晕头脑的张某虽然心里害怕,但是面对巨大利益的诱惑,想着能够挣大钱,不仅不收敛嚣张气焰,还戏谑地问道:“老板都在国外,警察肯定抓不到我们吧?”
就在李某、张某等人心存侥幸心理的时候,殊不知,警方早已盯上了他们,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什么呢?
追悔莫及
逃不掉法律制裁
2023年8月,本案的诈骗分子部分上家随着缅北回流人员被一次性移交回国,张某、李某也锒铛入狱。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张某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由于张某不服,上诉至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只要把账号出租出去,动动手指就能日赚几百元钱,这种稳赚不亏、不劳而获的好事上哪找去?张某,你有没有想过,人人都能免费注册微信号,他们为什么不自己注册,却要花钱去租号呢?”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张某说道。
“我不过是出租微信号,才区区几百元钱,就挣了点小钱。”张某狡辩道。
“你每出租一个微信号,挣的每一笔几百元钱,犯罪分子就能利用这一个微信号诈骗几十甚至几百个人。你赚的是小钱,受害人损失的可能是几千、几万、几十万甚上百万元!有多少个家庭因为你赚的这几百元钱,而支离破碎?”法官反问张某。
直到二审开庭,张某仍认为自己只是进行了“正常”的交易,没有违反法律,甚至觉得这是自己理所应得的“辛苦费”。经过法官一步步释法说理,谆谆教诲,张某这才幡然醒悟、悔恨不已,并认罪认罚。
尼采的《善恶的彼岸》中写道:“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将回以凝视。”人生路上难免走岔道、犯错误,但触犯法律却仍心存侥幸,只会让自己惶惶不可终日,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最终,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张某、李某等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