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团玉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安市康厝畲族乡金斗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妇联主席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能动司法,助推移风易俗、高额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此次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在尊重各地域风俗习惯基础上,将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各项要素提炼出来予以规范,能够让人民群众更清晰地了解相关行为的后果,也有助于这类纠纷的解决。
彩礼的历史有几千年了,是中国婚嫁方面的传统习俗,日常生活中,人民群众对此并不陌生。近年来,彩礼数额越来越高,农村很多有儿子的家庭负担沉重。父母多年积蓄作为彩礼给付后,无非是希望子女婚姻能够长长久久、幸福美满。但现在婚姻不稳定,有些甚至半年、一年就离婚了,这时候要是彩礼一点都不返还,对男方家庭是雪上加霜,甚至造成返贫。最高人民法院涉彩礼的司法解释问题意识鲜明,确立的规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近年来农村因为彩礼返还问题产生的纠纷比较多,双方矛盾冲突激烈。在一般人看来,对婚姻除了关注是否办理登记外,还尤其看重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是否孕育子女等。司法解释关注到了上述实际情况,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另外,彩礼如果已经由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消费了,那也不应该再由女方返还。这个司法解释并没有机械地规定特别细的标准,比如一年还是两年,我认为是对的,因为现实生活太复杂了,每个家庭情况也不一样,司法解释规定要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可以较为全面地覆盖日常的婚姻家庭生活场景。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在交往接触期间一般会互送礼物,如果最后双方分手,对于这些财物是不是能要回来,也是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司法解释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我认为是合适的,不能说双方恋爱交往期间送的一些表达感情的礼物在分手后都应当返还,这样对当事人也是不好的引导。司法解释明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并对属于一般赠与的情形进行列举,排除了不属于彩礼的几种情况,为公众提供了合理期待。
在中国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一般由父母操办,给付和接受彩礼往往也有双方父母参与其中。如果双方发生纠纷,父母是否需要参加,司法解释也分不同情况作出了规定。实践中情况确实比较复杂,有的是女方家接收彩礼后用一部分或者全部都作为嫁妆返还给了男方或者小家庭,有的可能女方父母自己使用了。另一方面,年轻人一般没有太多积蓄,都是父母用共同财产给付彩礼,所以,父母也是有一定权利的。
涉彩礼纠纷专项司法解释的出台填补了当前法律制度对涉彩礼纠纷的规定与现实生活需求间的空白地带,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同时,该规定的出台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彩礼特别是高额彩礼所引发的争论、纠纷的关切,为人民法院更好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司法审判助推社会文明建设,推动提升移风易俗、高额彩礼专项治理效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邢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