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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政策来这儿问第11期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上期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部委讲解视频,民政政策讲解员为大家讲解了特困供养。
本期,我们有请民政政策讲解员继续为大家讲解:临时救助
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
哪些人能获得临时救助?
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两大类。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当然,不同地方情况各异,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相关政策
●无论是低保对象还是特困人员,只要符合临时救助申请条件,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能不能先救助后审批?
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具体申请审批程序,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