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检察院印发《江西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该省检察机关自今年3月至年底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聚焦民事执行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问题,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推动民事执行监督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凝聚解决“执行难”的司法合力。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活动重点对执行案件挑选执行、选择性督办提办等突出问题进行监督;重点对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规执行被执行人、案外人财产,违规评估、拍卖财产、以物抵债,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问题进行监督;着力深挖当事人利用虚假仲裁裁决文书或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利用非法取得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倒签租赁合同阻碍执行,利用达成的虚假执行和解协议规避执行等虚假执行案件。
《方案》强调,要针对执行中普遍性、倾向性程序违法问题,优先适用类案检察建议开展监督,梳理发现相关部门在制度、管理、方法中的工作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刘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