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斗杀西门庆,血刃潘金莲”是穿插在“武十回”中的一个片段,主要通过这个情节来突出武松爱憎分明、英勇果敢的性格,以丰富武松的人物形象。也就是说潘金莲、武大郎、西门庆皆是配角,属于次要人物,作用在于推动故事情节往纵深发展,同时衬托武松这个人物形象,令武松的形象更有质感。
施公的小说写得可谓炉火纯青,即便次要人物,一点也不含糊,个性鲜明,辨识度高。潘金莲原是大户人家的使女,大户纠缠她,她不但不从,还告诉女主人。大户记恨于心,倒贴些嫁妆把她白白嫁给武大郎。大户强行塞给武大郎的女人,对武大郎而言,属强扭的瓜,不甜,注定没有幸福可言,这瓜不甜也就罢了,还酿成了一出人间惨剧。
潘金莲二十出头,遇见武松时二十二岁,人生中最好的年华,却嫁给了“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武大郎算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殊不知,这天鹅肉不是人人都有福分享的,搞不好,就得搭上自己的卿卿性命。
潘金莲在大户人家当使女,身份虽然卑贱,但属于见过世面的人,大户家的条件显然比许多家庭优越,她不心动,不肯依从大户,也充分表明潘金莲对婚姻有自己看法,是个有追求的女子。只是在男权主义的社会里,不允许女人有想法、有主见。从文中内容来看,作者也不能免俗,没有给潘金莲任何解释的机会,更多的是对潘金莲这个弱势群体中的一员进行口诛笔伐,还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少有悲悯之心。
作者在介绍了潘金莲与武大郎的关系后,只用了简短的几个字来评判潘金莲:“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拆解一下这句话,先说“这婆娘倒诸般好”啥意思呢?
首先,金莲年轻漂亮,这是她最大的加分项,但凡是个男人都在意女子的容貌。换句话来说,金莲没有身份没有地位,除了年轻漂亮,她没啥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当然,当漂亮女人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这美貌就是祸端,红颜祸水之事,自古皆有,不时上演,潘金莲没有飞天的本事,她躲不过。
其次,金莲勤快,使女出身,勤快是必然的,男人娶妻求贤,这也是一大加分项。文中有印证:金莲对待心爱之人武松,勤快得出奇,烧饭做菜,端茶倒水,殷勤备至。如写到武松画卯下班回到家时的情景,施公安排了一段一家三口用餐的温馨场面:
那妇人洗手剔甲,齐齐整整,安排下饭食,三口儿共桌儿食。武松是个直性的人,倒无安身之处。吃了饭,那妇人双手捧一盏茶递与武松吃。
这勤快劲儿,堪比贤妻良母,可惜,她心思不正。对武松可以这般,对武大郎那就另说了。
文中并没有写潘金莲对武大郎的温情画面,一次也没有。按照金莲的性格,这样温馨的场景永远不可能有,只要面对武大郎,她恶心还来不及。潘金莲打从骨子里瞧不起懦弱本分的武大郎,两人在性格、气质、外貌等方面都差距甚大,注定不可能幸福。可悲就可悲在金莲鄙视、嫌弃、憎恨武大郎,又没能力摆脱,只能任由命运捉弄。
第三,金莲爱干净,很讲究,对生活质量有要求。她劝武松回来吃住时,武松推托有人照顾他,金莲却说:“便拨一个土兵来使用,这厮上锅上灶地不干净,奴眼里也看不得这等人。”读到此处,都疑心金莲爱干净已到了洁癖的程度。虽说有讨好武松、极力想把武松留在家里住的成分,但也表明潘金莲在持家方面有要求,喜欢整洁有序的状态,哪个男人不喜欢这样的女子做老婆?
第四,金莲有情调,生活有情趣。武松和哥嫂住在一起的时候,酒肉果品都安排得妥妥的,饭后还双手捧茶给武松,对自己心爱之人关怀备至。饭桌上,还与武松小酌几杯,当然,那得选武大郎外出卖烧饼的时候,金莲骨子里嫌弃武大郎,煞风景,一心只想在武松身上用情。不排除潘金莲具有轻薄、水性杨花的个性,但她对生活有追求,颇具小资情调,武大郎只是个粗鄙之人,哪解金莲这诸般风情?
说完了潘金莲的以上种种好,再来说道说道作者口中的那句“为头的爱偷汉子”。当初的大户可是财大气粗的人,金莲却不从,本可以名正言顺享受优质生活。潘金莲之所以不从,是因为她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心愿,进而遭到了大户的惩罚,把她塞给武大郎,是埋汰她,是报复她。
怀揣梦想的年轻女子遭到了莫大的打击,莫大的耻辱,没人问她愿不愿意,没人关心她是否幸福,金莲每天都得面对自己反感的丈夫,她没有选择,无处躲避,也无力摆脱,内心怕是崩溃的,绝望的。
原本连大户也看不上的金莲,不得不屈从于命运的安排,社会对她的毒打实在太过于深重了,年纪轻轻的她,心灵上遭受了重创,性格上慢慢变得扭曲起来。人性被压制到一定程度,会反弹性地进行反抗、甚至进行疯狂报复。说到底,潘金莲是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祭品。她变得堕落,变得暴戾,与她受到不平等的压制、人性变得扭曲是分不开的。
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并非为潘金莲唱赞歌,而是实事求是地剖析其中的原委,凡事皆有因果,不宜简单粗暴地去定性一个人。
不管怎么是说,潘金莲偷汉子杀丈夫是不争的事实,被永远钉在了文学长廊中的耻辱柱上。这件事,放眼全世界来定性,也属于耻辱暴戾之事,没啥好讨论的。
潘金莲由一个充满梦想的美丽女孩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究竟是谁之过?究竟谁能为之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