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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领取失业保险金?“生财之道”变成“入狱之门”
2024-11-19 10:12  浏览:783  搜索引擎搜索“错改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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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看离职原因都可以领取。”找中介代办,真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近日,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孔某、侯某诈骗案。

“发现商机” 一拍即合

2022年1月的一天,侯某赋闲在家,无所事事,在拿着手机刷视频时看到了一条“代办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看离职原因都可以领取”的广告。侯某知道只有被单位开除、辞退才能领失业保险金,但这则广告却说不管什么原因离职都可以想办法办理失业保险金,侯某觉得这是一个“商机”,可以通过这个方式赚点钱。

为了尽快把这赚钱的“生意”做起来,侯某想到了以前和自己有过业务往来的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人孔某。

经过交谈,孔某对此事也很感兴趣,表示可以通过自己的公司进行“包装”操作:虚构该公司与客户的劳动合同,在短期缴纳保险后,通过开除方式解除与客户的劳动合同,为客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二人一拍即合,决定分工合作,侯某负责介绍客户,孔某负责跟客户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然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申领失业保险等具体流程。

小试牛刀 大肆招揽

侯某开始通过发朋友圈等方式发布代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广告。侯某身边有很多没有工作的人,看到这则广告后,很快就有人联系她咨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这些人都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

2022年1月,侯某让申领人和孔某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在为申领人交了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后,以辞退为由与申领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侯某将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材料邮寄给孔某公司,该公司将材料提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通过这一笔“生意”,侯某获得中介费300元,孔某获利500元。

当申领人成功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侯某认为这种方式很安全。有了第一次的“成功经验”,侯某发现只需动动手指发下朋友圈、虚构一份合同、邮寄一份材料,就可以轻松赚钱,于是加大宣传力度,陆陆续续为40多人办理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业务。

2023年10月,辽宁省审计厅在一次专项审计中发现,孔某名下的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内存在多人短期缴纳保险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经进一步仔细核查发现孔某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涉嫌犯罪。2024年1月12日,辽宁省审计厅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4月10日,公安机关找到侯某和孔某,她们抱着侥幸的心理,互相推诿。侯某声称不知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体过程,因有人问她,她就把人介绍给了孔某;孔某则声称她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一直都是正常经营的,人都是侯某找来的,她没主动找过人。

水落石出 终受惩罚

公安机关经调取她们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二人涉嫌诈骗罪。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大东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该院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调取领取失业待遇人员证言,查明所有办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

经审查认定,孔某、侯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物,骗取失业保险金9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8月6日,大东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和政策教育,敦促侯某和孔某如实供述,主动退赃,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检察官积极联系失业保险金申领人,劝说其返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截至开庭,已有25人退还骗领的失业保险金48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仍对其他未退还失业保险金的22人进行追缴。


8月23日,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

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近日,大东区检察院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即清查了辖区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情况,并就如何共同打击骗取国家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大东区检察院进行沟通和交流,对下一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方面形成共识。

(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作者:王玲 王亚楠 张全成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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