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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在出租屋制售假“太太乐”鸡精获刑
2023-05-30 11:50  浏览:488  搜索引擎搜索“错改B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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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一次联合检查,发现了一个制售假冒“太太乐”等知名品牌调味品的产业链。3月14日,朱某等4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三年。

朱某夫妇是浙江临海人,2018年初来到萧山,经营调味品生意,但始终没有起色。一次,朱某在市场上听人说卖“便宜货”很赚钱,尤其是卖假的“太太乐”鸡精。朱某的妻子也从亲戚处得知,堂妹朱某甲是靠卖假“太太乐”鸡精“发家致富”的。于是,夫妇俩一拍即合,决定联系堂妹求取“秘诀”。

朱某甲长期从事调味品的批发、零售,平时真假掺卖,获利不少,2015年、2019年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当朱某夫妇找到朱某甲时,其丈夫因犯相同罪名正处于服刑中。

即便如此,朱某甲也没有劝阻朱某夫妇,反而将制假售假的方法以及相关原材料的来源等情况倾囊相授,还介绍了许多想买“便宜货”的客户给他们。


犯罪嫌疑人制作假“太太乐”鸡精现场。

朱某夫妇“如获至宝”,先大量购入价格低廉的杂牌调味品,后依照朱某甲提供的渠道购买了大量假冒的“太太乐”等知名品牌调味品的包装袋、包装箱,紧接着在租住的出租屋内对买来的调味品进行二次灌装。经查,自2019年下半年起,朱某夫妇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调味品约5吨,销售总金额达50余万元。

为了赚取更多利润,朱某夫妇冒充品牌经销商,向杭州各地的调味品批发或零售商店兜售假冒的“太太乐”等知名品牌调味品,再通过这些店铺或个人进行二次、三次兜售,由此产生了冗长的售假产业链。

同为做调味品生意的陈某与朱某夫妇颇为熟识,关系十分要好。本着“有福同享”的想法,朱某夫妇自然而然想到了陈某。陈某明知“便宜货”不能卖,但听说这生意来钱快,遂决定搭伙一起干。

他们一边在原材料乃至仓库、灌装塑封机器的使用上相互共享,一边又各自“开拓”市场,形成了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制假售假产业链。

朱某夫妇和陈某起初还有些担心,怕事发被抓,但没想到一直相安无事,这让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直到2022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次联合检查中发现有商家偷卖假的“太太乐”等知名品牌调味品,进而追查货品来源,朱某夫妇和陈某的制假售假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2022年2月1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4月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朱某夫妇、陈某和朱某甲移送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朱某、陈某的销售“下家”大多是知假售假。对此,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跨区域查找制售假包装的犯罪窝点,打掉制假源头。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朱某等4人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10月27日,该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4人依法提起公诉。另查获的5人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最大程度减少涉案调味品流入市场,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部门,并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大追赃力度。同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调味品零售店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完善行业规范,提升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处罚威慑力,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作者:史隽 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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