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总目标,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一是突出规范化,打造创建体系升级版。领导体系上,省委、省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5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省委巡视巡察内容和年度综合考核,制定《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施意见》,每年召开现场推进会。政策体系上,颁布施行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制定示范区建设5年规划、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制度体系上,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命名,建立专家评审、互观互检等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省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工作体系上,全省县级以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均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设有党组,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是突出社会化,打造创建形式升级版。推进全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十进”活动,并向家庭、班组、岗位等社会细胞等拓展延伸。制定行业创建标准,全覆盖推进法院、税务、消防等行业创建,形成联合创建常态化机制。树立创建联盟品牌,重点打造以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的高职院校创建联盟,以高质量发展带动共同富裕为主题的高铁沿线创建联盟。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建立云南省民族工作委员制,成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动员和组织部门力量、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三是突出工程化,打造创建路径升级版。以工程项目为抓手,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弘扬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誓词碑优良传统,实施4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实施“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广泛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北京、拥护核心”和宗教界践行“四条标准”三项活动,实现空间、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全方位嵌入发展。
四是突出一体化,打造创建特色升级版。实施“1336”边境创建三年行动,全力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市)创建全国示范单位。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目标,统筹协调省级相关部门下达资金123.15亿元,全面推进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
(本文系云南省民宗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的发言)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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