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3月初的一个晚上,晚自习后,我与一位女同学结伴回寝室,在路过操场时,一个男生突然手持尖刀从后面冲向我的同学。短暂的惊愕后,我一把推开了她。当时,我的后腰被刺中2刀,巨大的痛楚遍布全身。但看到他还在追着我的同学,顾不上疼痛的我再次冲上去紧紧地将她护在身后,这一举动导致我又被刺中6刀……”
这段令人动容的讲述来自7月17日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现场。她就是被广大网友点赞的“挡刀女孩”——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2018级学生崔译文。
这次会议上,共有46名个人和6个群体受到表彰,他们是近年来见义勇为人物的杰出代表。危难时刻,他们挺身而出,用浩然正气奏响了一曲曲震撼时代的强音。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
在生活中,当你遇到突发灾害时,是否希望得到及时的帮助;当你遇到不法侵害时,是否渴望有人主持正义;当你遇到极端案事件时,是否期盼有人能够挺身制止……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最值得弘扬的传统美德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具有强大的政治感召力、思想引领力、实践指导力,为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如何使见义勇为之举蕴含的精神力量,凝聚成深入人心的浩然正气,从而使见义勇为行为层出不穷?表彰先进,无疑对惩恶扬善、弘扬正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有着重要意义。
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教师王红旭的生命定格在了2021年6月1日。“孩子落水了。”听到江边传来一阵疾呼,王红旭飞快地冲向江边,纵身跳进汹涌湍急的江水中,奋力游向落水的孩子。“当红旭将其中一个孩子托出水面,交给接应的人之后,他的体力渐渐不支,可当时江中还有一个孩子,所以他又义无反顾地折回江心。我在岸边焦急、揪心地望着他,儿子一直喊着‘爸爸、爸爸’……”王红旭的妻子说,在用尽最后的力气把孩子推向接应者时,王红旭已经精疲力竭,在湍急的江水中无力地挣扎,最终被浪头吞没。
“面对持刀的歹徒,你不害怕吗?”福建省漳平市委宣传部职工陈江桥的答案是肯定的。2019年7月29日中午,正在午休的陈江桥听到隔壁邻居家里传来吵闹声。陈江桥本想过去劝架,打开门却看到邻居吴某半个身子倚在大门上,一手扒着门框,一手像是抓着重物向外拉,屋子里不时传出哭泣声。“上前几步后,我发现一名头戴鸭舌帽、面戴口罩的男子,用右手从背后卡着吴某女儿的脖子,左手持匕首抵着女孩脖颈。此时,吴某的手已被男子的匕首刺伤……”劝说无果后,看着女孩呼吸越来越困难,陈江桥一边继续与男子周旋,一边趁其不备,抡起手边的空花盆砸了过去。男子放开女孩向陈江桥扑来,陈江桥顺势低下身子推开女孩,后背却被男子连刺数刀。忍着剧烈疼痛,陈江桥抱住歹徒的腰,与邻居吴某合力将其推出门外。
一段段触动人心的讲述,感动着与会者,传递着于危难关头雪中送炭的力量。
英雄来自人民
期待身边的你伸出援手
伟大出自平凡,英雄来自人民。如何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群众团体纽带作用、社会组织协同作用,让见义勇为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做法,或许可以提供一种思路。
张善和李义(均为化名)是无锡市滨湖区某小区的绿化工人。2021年4月18日中午,二人在休息时,看到河对岸有一名五六岁的小女孩跟着一名成年男子走进草丛里。远远望去,该男子对小女孩似乎有过分亲密的举动。
“当时觉得情况不大对劲,又不能完全确定那名男子是否在猥亵小女孩,就用手机将他的举动拍了下来。”随后,张善和李义立即报警,并提供了所拍摄视频等线索,协助警方于当天下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发现,张善和李义二人的报案之举,对该案的顺利办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于是,该院向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确认二人的见义勇为之举,并予以褒奖。2021年5月27日,滨湖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为二人颁发见义勇为证书,肯定了他们弘扬社会正气、保护未成年人的义举。
“除了发出检察建议,我们还与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区公安分局协商制定有关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基本原则、线索处置、联合褒扬、信息流转等方面对保护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人员的发现、举荐、确认、褒扬进行规定,便于及时褒扬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见义勇为人员。”滨湖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还研发了具有监测预防、发现报告、事件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等功能的“护未小滨”云平台,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良法善治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当前,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对标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目标的题中之义。
如何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弘扬新时代见义勇为英模精神,加强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新期待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鼓励见义勇为具有重要意义。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关键词“见义勇为”,检索到5290篇相关法律文书。梳理这些文书后发现,确因见义勇为行为发生纠纷,遭受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失的当事人,最终均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依法获得适当的赔偿或补偿。可见,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往往保护见义勇为一方。此外,民法典设立的“好人条款”,更是有助于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氛围。
那么,检察机关是如何在司法办案中深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切实转变理念,办理了赵宇见义勇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正当防卫案件,唤醒了正当防卫这一‘沉睡条款’。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制定下发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为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指引,将刑法规定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案例指导、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17件,通过以案释法,传递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通过司法办案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鼓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伸张了社会正义。”最高检第一检察厅检察官纪丙学表示。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汇聚强大正能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在5位见义勇为英模代表情真意切地讲述后,会议最后发出号召。(检察日报 史兆琨)